| 姓 名 | 杨小伟 |
|---|---|
| 身 份 | 十四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原副主任;曾任中国联通副总经理、中国电信总经理、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、中央网信办副主任 |
| 罪 名 | 受贿罪 |
| 刑 种 | 有期徒刑 |
| 案件状态 | 一审已宣判 |
| 判决日期 | 2026-10-20 |
2004年至2025年间,利用担任中国联通副总经理、中国电信总经理、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等职务便利,为他人在获取投资、项目竞标、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,直接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19万余元。受贿时间持续至被查当年(2025年),呈“边腐边升”式长期寻租特征。
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定,公诉机关指控的受贿犯罪事实成立。法院量刑时考量以下从宽情节:到案后如实供述(坦白)、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、认罪认罚、受贿赃款已全额退缴。判决结果:有期徒刑12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;在案受贿所得及孳息追缴上缴国库(刑种:有期徒刑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