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型害虫观察档案

CRIMINAL ARCHIVE · 20201106-02
建档编号:20201106-02
刘松涛
已判决
2020-11-06 一审宣判现场(审理宣判阶段)
姓  名刘松涛
身  份“玛莎拉蒂追尾宝马”案从犯(同车人员)
罪  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
刑  种有期徒刑(缓刑)
案件状态一审已宣判
判决日期2020-11-06(一审)

简要案情

与谭明明共同饮酒后,对谭明明酒后驾车不予劝阻;在剐蹭事故被拦停后,又怂恿谭明明驾车逃逸,以致发生2死1重伤的严重后果。法院认定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,系从犯。

司法进展

法院认定其与谭明明共同饮酒未劝阻、事后怂恿逃逸,与严重后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,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;系从犯,依法减轻处罚。判决结果: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(刑种:有期徒刑(缓刑))。

人型害虫观察站
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